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实习生 吴姣)11月1日,记者从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城市公共交通和公园景点军人优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从10月1日起,在昆明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收费公园、旅游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在显著位置摆放(悬挂)“现役和残疾军人免票”明显标识,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凭其有效证件免购车(门)票乘坐城市公交、入园(馆)。
《办法》明确,军人优待范围包括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收费公园、旅游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昆明市所有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等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悬挂)“军人依法优先”标识、设立军人优先购票专用通道(窗口);此外,昆明市公路、渡口、隧道、桥梁和各类停车场,在显著位置摆放(悬挂)“军车免费”标识。
昆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园、旅游景点等,在显著位置摆放(悬挂)“现役和残疾军人免票”明显标识,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凭其有效证件免购车(门)票乘坐城市公交、入园(馆)。
《办法》适用于现役军人(含驻昆及驻昆以外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文职干部)和残疾军人。在享受优待时,现役军人出示中国人民解放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军人保障卡等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