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废止27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通知明确,我省27件规范性文件经2018年8月22日云南省科技厅第7次厅务会研究,决定予以废止,自2018年11月22日起施行。
这27件规范性文件分别是:云南省落实科普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云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科技厅对实施股权激励的资金补助办法(试行)、云南省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实施细则、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暂行)、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新药研发项目申报受理的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驻外科技工作站点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补助办法、云南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暂行规则、云南省重点新产品开发补助办法、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技术市场金桥奖奖励办法、云南省高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办法、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院士有效候选人自主选题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岭英才计划“云岭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实施办法(试行)、云岭英才计划“云岭高层次人才”专项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承担单位不诚信行为处理办法(暂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办法(暂行)、云南省科技财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经费审计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吸引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投资项目补助办法、云南省吸引省外科技型中小企业落户云南专项补助管理办法、云南省首购首用高新技术新产品风险补助办法。
(记者 李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