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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和物业之间 应多些对话协商
2018-06-05 10:08:54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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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刘孙恒

利益决定立场、立场决定态度,站在各自的利益角度和立场上交流,沟通不畅是必然,尔后小矛盾也会演变成大问题。

近日,有家住昆明环城南路环城巷6号小区的住户向本报反映,所住小区因为物业费今年翻倍涨,有一半以上的住户拒交物业费,于是发生停水10天的事情,而涨价原因没有任何解释,住户也没有享受任何对等的服务。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比去年多的部分主要是门卫值班费(240元)和卫生费(120元)两项,以前都是由物业公司承担,今年因为公司经济比较困难,不再承担。

孰是孰非还有待进一步查证,不过双方呈现出来的糟糕态度却是“一清二楚”。一方说涨得太多,且没给出涨价原因,也没享受任何相应的服务,不能接受;一方说涨得有理有据——门卫值班费(240元)和卫生费(120元),停水是针对拒交物业费的无奈之举。

其中可见的只有各说各话,没有任何的良性沟通。不仅如此,在对话协商缺乏的语境下,只见撒泼耍赖,不见理性智慧:一方的意思是“我”就是不交,奈我若何?另一方则说那“我”就停水,逼着尔等来交。就此陷入互相伤害的恶性循环,没有赢家。

按理来说,物业费涨与不涨、交与不交都有一套可资依循的程序,任何纠纷只要依据程序走便可解决。就拿物业费涨价来说,根据相关规定,物业若想涨价,需准备好材料向小区的业委会提出申请,业委会对此召开业主大会,只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费就可以上涨。

鉴于此,在此次纠纷中,不知物业有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要是出于经济比较困难的原因而单方面提价,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哪怕经济困难确实属实,也失之妥当,而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物业的擅自涨价,业主也不仅仅只有拒交物业费这么一条消极应对之道,完全可以由业委会和物业沟通协商,实在不行亦可求助于街道办、房管局等政府部门。

纸上说来一切都明明白白,但复杂的现实可能全然不是这么一回事。考虑到昆明环城南路环城巷6号小区是老旧小区,有没有业委会都是一个大问题,何谈构建在业委会这一环上的程序与规则?现实中又有多少人能够积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己身权益呢?可能更多的人想的是——又不只是“我”家没水用。

但无论怎样,权益终归需要自己去争取,业主和物业之间也唯有多一些基于程序和规则之上的对话协商,碰到纠纷、问题时才会理性平和地解决,不然的话,利益决定立场、立场决定态度,站在各自的利益角度和立场上交流,沟通不畅是必然,尔后小矛盾也会演变成大问题。

 

责任编辑: 字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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