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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不再限号
2018-03-08 10:27:10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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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辉

3月7日,记者从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了解到,2月7日,省级中心已经针对公积金提取业务调整对外发布公告,春节收假后(2月22日起),已经不再于每天上午提前向客户发放服务号,可直接至网点取号提取公积金。

昨日,记者在昆明市青年路省级中心二楼支取网点看到,市民现场办理业务,可直接现场取号排队,现场取号也不再有数量限制,现场19个窗口均正常办理业务,而从当天办理情况来看,虽然办理人数并不少,但现场秩序井然。

对于网友提到的省级中心取号预约的情况,春节前本报对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采访得知,主要是由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中,需要通过对缴存职工个人及房屋等信息的采集建立完整的缴存职工公积金提取依据,导致每一笔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时间有所增加,日均办件量有所下降,加之岁末年初是传统的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的高峰时段,两大原因叠加导致了前来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职工需要排队等候的情况。因此,在支取较为集中的网点进行限号和预约方式进行。

以省级中心为例,当时采取每天早上7点半开始现场发放120个服务号,并结合“昆明公积金”微信端预约等形式进行。经过一个多月的磨合,系统运行顺畅,办件速度较之前有很大提升。2月7日,省级中心对外发布公告,从春节收假后(自2月22日起),省级中心不再提前向客户发放服务号,客户可按中心业务办理时间到二楼支取服务大厅叫号机取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同时,客户可选择“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的线上预约功能,在所约定的时间点前来省级中心办理业务。

同时,公告还提醒市民,需办理住房公积金手机号绑定业务;离、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出境定居、应征入伍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等六项业务的客户直接到二楼支取服务大厅17、18、19号窗口进行快捷办理,无需取号。

工作人员表示,省级中心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为了保证业务有效办理,建议市民最迟在下午办理结束时间前半小时到一个小时到网点取号,以免耽搁时间。

 

责任编辑: 字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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