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出在环滇池地区合理控制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塑造从中心地区向山边水边逐渐跌落的整体城市形态,协调周边区域,整体形成“三山一水、两核一极,北高南低、北密南疏,西控东拓、生态间隔,两区六廊、山水相望”的城市空间格局。
三山一水、两核一极。保护“大三山一水”的城市自然山水格局,传承“小三山一水”的城市历史空间格局;构建以老城区和呈贡新区为核心、滇中新区为增长极的城市未来发展格局。
北高南低、北密南疏。环滇池流域城市组团结合滇池流域山水特征,滇池北部组团城市开发强度相对较高、较密,滇池南部组团建设开发高度、密度应逐步降低;要控制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逐步向滇池边跌落。
西控东拓、生态间隔。在环滇池地区的西部片区,西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滇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山水景观敏感性较高,需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及开发强度,东部片区的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应结合政策、区位、交通、功能优势,完善基础设施,拓展提升产业和人口聚集功能;科学引导相关产业和功能向滇池流域外的滇中新区及其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发展,优化人口、产业、空间布局,实现由滇池流域内集聚发展向流域内外协同发展的转变,形成有机联系的组团式空间结构,充分保留、利用城市各组团各片区之间的生态隔离带,打造城市生态走廊和绿肺,防止城市的无序蔓延。
两区六廊、山水相望。加快城市功能拓展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承载区,强化城市生态涵养区的生态保障和水源涵养功能,突出六条经济走廊发展轴的带动作用,打造城乡协调发展的示范区;持续推进以滇池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大力修复森林植被和山体景观,全面改善生态功能和环境品质,塑造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整体景观风貌。
北部县区在保证城镇建设安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理的基础上,要针对山地城镇的主要特征,重点研究山体、水体和城市等之间的关系,在总体规划中按照重要性进行分级,确定城市山水格局保护层次和定位,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南部县区在严格保护坝区优质耕地,杜绝坝区城镇无序扩展,彰显坝区景观风貌特色的基础上,要对主要面山区域、水体、森林公园、田园风光、城市主要出入口及城市边界、重要开放空间等坝区空间格局要素进行管控。
瀑布公园
严格落实《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退让的要求,强化各类水库、滇池主要出入河道周边的建筑退距要求,沿滇池主要出入湖河道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地上和地下退让同侧蓝线不小于50米,一般河道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退让蓝线或同侧河堤外缘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其他河道及沟渠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退让蓝线或同侧河堤外缘线的距离不小于15米。
按照《环滇池空间形态与城市天际线控制规划》中的整体高度控制分区图,在环滇池流域地区对城市景观风貌敏感的近山临水区域进行建设活动控制,建设活动应以山体保护与生态恢复为主;近山临水区域为城市限高区,建筑高度原则上应控制在12米以下,最高不突破24米,协调区内建筑高度以24米、36米等逐级向城市中心片区递增。
针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区域划定视线控制区和视线走廊,控制区内应通过视线、天际线、历史文化分析,确定建筑高度及空间组合,保证历史建筑、街区周边的景观效果。
其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结合自然环境和山水特征,尽快通过城市设计研究划定近山临水区,明确建筑退让和高度控制要求,有效控制和引导区域开发建设活动。